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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武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2021-08-2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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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27

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灵武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1-6月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。

2021年1-6月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,其中“有情况填报”18件,“主动过问”2件。

高度重视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报工作,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,把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作为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实际行动,持续深入推进“三个规定”有效贯彻落实。班子成员、内设部门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、带头填报,把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作为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的重要抓手,示范带动全院干警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。1-6月记录报告的20件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中,班子成员记录报告13件,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4件,合计占记录报告总数的85%。

通过强化学习教育,引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、澄清模糊认识、消除思想顾虑,养成“逢问必录”“过问不过问都一样严格依法办案”的工作理念。充分利用电话彩铃、新媒体作品、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告知书等形式,加大“三个规定”社会宣传力度,提高公众对“三个规定”的知晓率和支持度,营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。把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不到位等问题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“六大顽瘴痼疾”重点工作,积极开展自查补报工作,干警共补报2018年以来符合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要求而没有及时填报事项4件。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带头走进本级党政机关,宣讲“三个规定”,并组织院内领导干部开展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公开承诺行动,签订公开承诺书,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。

今后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,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行为,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,筑牢廉洁司法“防火墙”。

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
2021年8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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